2023-05-03
党建工作
1608
中建某局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
中建某局集团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深入落实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,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,充分发挥集团党委集体领导作用,提高科学决策、民主决策、依法决策水平,确保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贯彻执行,依法加强经营管理,促进企业发展和稳定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等法规文件,以及国资委党委有关制度规定,结合公司改革发展实际,制定本规则。
第二条公司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、加强党的建设作为企业的“根”和“魂”,坚持党的基本理论、基本路线、基本方略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,坚持党要管党、全面从严治党,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,坚持对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,坚持建强基层党组织不放松,突出政治功能,提升组织力,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,切实发挥领导作用,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促落实。
第三条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、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,公司重大决策必须先由党委研究提出意见建议,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,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。
第四条党委会议事以会议方式为主,分为党委全体委员会议(以下简称“全会”)、党委常务委员会议(以下简称“常委会”)。在全会闭会期间,由常委会行使全会职......此处隐藏3432字,下载文档可见......委会议事范围的事项,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,任何个人或少数人无权决定。
(二)遇重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,来不及召开全会、常委会研究审议,必须由个人或少数人作出决定时,相关当事人可先行处置,但事后应及时向党委报告。
(三)会议研究审议有关事项时,与会人员应实事求是、充分发表意见,防止和杜绝会上不说、会后乱说。
(四)党委委员、常委对全会、常委会作出的决定(决议)必须坚决贯彻执行,一抓到底,不得违背集体决定自作主张、自行其是。如有不同意见,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,但在上级或本级党组织改变决定以前,除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等紧急情况外,必须无条件执行已作出的决定。如果不遵守、不执行会议的决定(决议),或未能按照会议的决定(决议)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,给工作造成损失的,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(五)议事过程中,若某议题涉及常委、委员或其直系亲属需要回避时,该常委、委员应主动回避。
(六)严格执行保密纪律,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全会、常委会讨论、决定的尚未公开事项。会上讨论过程中个人的意见,不得向任何人员扩散。对违反保密规定造成工作被动或不良影响的,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第五章附则
第十六条公司成员企业党委应根据本议事规则,结合各自实际,制定本级党委会议事规则。
第十七条本规则由公司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